“你好,有什么难题我可以帮你……”近日,在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第二看守所工作站,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嘉良律师耐心细致地为在押人员的朋友解答了法律问题。 “我们每天都会选派律师进驻看守所,一方面对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百姓进行专业解答,另一方面对经济困难的人群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张嘉良律师表示,很多在押人员由于欠缺法律知识,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轻重并不了解。为此,律师会在看守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通过电话、视频等形式为在押人员开展法律宣传教育,让在押人员了解法律,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满足特殊群体法律援助需求,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聘请社会律师进驻社会群众团体和单位,为特定人群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目前,全市共建立了残联、妇联、老龄委等42家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特殊人群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扬社会正义,助弱者维权。”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接待室内,悬挂在墙壁上的标语犹如一缕阳光温暖着一个又一个求助百姓的心,同时也成为法援律师为民情怀的真实写照。 “如果没有你们帮助,我根本没钱请律师,更别提能打赢这场官司了。”市民王大哥和妻子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对该中心郭大博律师表示感谢。 记者与其交谈了解到,王大哥是一家民营企业的电工,在一次外出工作中,不慎跌入地沟,导致双脚粉碎性骨折。由于该企业并未给王大哥缴纳医疗保险,加之家中拮据,6万余元的手术费用让他犯了难。在治疗期间,企业和客户仅为王大哥拿了2万元的治疗费,并想就此了事。当时,怕贻误最佳治疗时机,王大哥只好向亲戚朋友借钱做了手术。虽然手术很成功,但王大哥仍被鉴定为八级伤残,以后不能再干重活,这让原本就十分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在万般无奈下,王大哥的妻子来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了解全部情况后,立即决定受理此案,并指派经验丰富的郭大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接受委托代理后,郭大博多次往返于仲裁机构、法院,马不停蹄地调取相关证据,查找相关资料,认真准备代理词。此案历经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企业向王大哥共计赔偿13万元。 据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辰飞介绍,针对新建开发区没有法律援助机构,辖区内困难群众申请获得法律援助难的问题,市法律援助中心自2014年起,先后与选址在经开区、长春高新区和汽开区的三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援助服务协议,由他们代为承担辖区内法律援助工作。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吉林正基律师事务所建立净月高新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净月高新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的成立不仅填补了净月开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空白,也使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区域全覆盖、无盲点。今年年初以来,四家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共解答法律援助咨询462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5件。